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县级单位在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接报、核实、报告、处置和反馈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县级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火情信息的处理工作。
Title:Disposal Specification for Forest and Grassland Fire Information at County Level Unit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23/T 2631-2020《县级单位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处置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县级单位有效应对森林草原火情。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条文解读
# 第4.1条:火情监测与报告
该条文强调了火情监测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立完善的火情报告机制。县级单位应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热成像仪、无人机等,确保火情能够被及时发现并上报。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30分钟内)向当地防火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及可能影响范围等基本信息。
# 第5.2条:应急响应流程
本条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基本步骤。当接收到火情报告后,县级防火部门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队伍前往现场勘查。同时,根据火情等级划分(一般分为三级),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对于一级火情,即威胁到居民区或重要设施的火情,必须优先处理,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 第7.1条:信息共享与协作
为了提高火情处置效率,该条提出加强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县级单位之间应当定期交流防火经验和技术成果,特别是在边界地带,要建立联防联控体系,共同防范和处置火情事件。
# 第8.3条:后期评估与总结
火情结束后,县级单位需对整个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评估。这不仅包括对灭火效果的评价,还涉及对资源投入、人员调度等方面的分析。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未来应对类似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对DB23/T 2631-2020中几个核心条款的简要解读。这些规定为县级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希望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