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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庆市锰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文件适用于现有锰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锰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anganese Industry in Chongq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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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T 996-2020是重庆市地方标准,规定了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厂界噪声限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等。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锰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排放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1. 锰工业:指以锰矿石为原料,通过火法或湿法工艺生产金属锰、电解金属锰、锰合金及其他锰产品的工业。
2.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指在标准状态下(温度273K,压力101325Pa),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污染物的质量浓度,单位为mg/m³。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 排放限值:锰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1的规定。例如,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二氧化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400mg/m³。
2. 监测点位: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监测点设在排气筒出口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外1米,距地面高度1.5米以上位置。
四、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 污染物种类: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氨氮(NH3-N)等。
2. 排放限值:如COD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L,S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70mg/L,NH3-N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mg/L。
3. 监测频率:每月至少监测一次,每次监测连续采样24小时。
五、厂界噪声限值
1. 昼间噪声限值:65dB(A)
2. 夜间噪声限值:55dB(A)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1.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安全填埋处理。
以上内容为DB50/T 996-2020锰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要条文解读,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达标排放,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