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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组建、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Professional Fire Brigad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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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范(DB15/T 1897—2020)是内蒙古自治区针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第4.3条规定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应设立队长、副队长等职务,并明确各岗位职责。这有助于建立清晰的指挥体系,确保队伍高效运转。
关于人员配备,第5.1条指出专职消防员数量应根据辖区人口、面积等因素确定,且应保持一定比例的骨干力量。这一规定保证了队伍规模与任务需求相适应。
在装备配备上,第6.2条规定了各类车辆、器材的最低配置标准。例如每支队伍至少需配备一台水罐消防车和抢险救援消防车。合理的装备配备是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基础。
训练考核方面,第7.3条要求定期开展体能技能训练,并建立考核制度。通过科学系统的训练提高队员实战能力,同时定期考核可以检验训练效果。
后勤保障部分,第8.2条强调要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制度,包括食品、药品、油料等必需品。良好的后勤保障能够为长时间高强度工作提供支持。
应急响应机制在第9.1条中被重点提及,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接到报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高效的应急响应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这些条款从多个维度规范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工作,对于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