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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数字化建设及信息安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内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Archi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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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3/T 1689-2019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是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用于指导和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地方标准。以下将从该标准的重要条文中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概念,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一定义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其次,在“基本要求”章节中强调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完整、安全、保密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收集、整理、归档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无误,并且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毁或泄露。
接着,“档案收集”部分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收集各类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等。同时规定了对电子档案的采集标准,比如图像分辨率不得低于200dpi,以保证电子文档的质量。
关于“档案整理”,本标准提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即将档案按年度、类别进行排列,并编制详细的目录索引,便于日后查阅。此外还特别提到对于破损严重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备份。
在“档案保管”方面,要求设立专门库房存放档案,并配备温湿度控制设备以及防火防盗装置,定期检查库房状况。对于已经超出保存期限但仍需保留的档案,则需要经过鉴定后决定是否继续保存。
最后,“利用与服务”部分说明了如何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这些宝贵资源。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查询系统方便公众获取所需信息;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护权利人的隐私权,在提供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总之,《DB43/T 1689-2019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不仅涵盖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而且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