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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保障、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方。
Title:Labour and Personnel Dispute Arbitration Service Guarante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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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50-20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保障规范》是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的各个环节。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规范》在总则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该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提供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其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高效便民。
其次,在组织管理方面,《规范》要求仲裁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仲裁活动有序开展。例如,第6.1条规定了仲裁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
再者,关于案件受理,《规范》强调了及时性和透明度。根据第7.2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同时,还应提供详细的指南帮助申请人准备必要的材料。
对于庭审程序,《规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第8.3条规定,在开庭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应当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第8.4条指出庭审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此外,《规范》还特别关注了信息化建设。按照第9.1条的规定,应建立和完善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在线提交材料、查询进度等功能,提升服务效率。
最后,《规范》强调了监督机制的重要性。依据第10.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综上所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保障规范》从多个维度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