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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物内或特定场所中安装的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isual Image Fire Alarm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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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917-2019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是天津市制定的地方标准,规定了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基本要求部分,第4.1条规定了系统的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可维护性。这意味着系统不仅要能够及时发现火灾,还应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有效的报警信息,帮助人员安全疏散。
第5.3条对图像采集设备的技术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摄像机的分辨率不应低于720P,这保证了系统能够清晰地捕捉到火源的细节,提高识别准确率。同时,要求设备具备良好的低照度性能,以便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也能正常工作。
第6.2条关于系统的响应时间指出,从探测到火灾信号到发出警报的时间不得超过30秒。这一要求旨在缩短火灾初期的响应时间,为灭火和疏散争取宝贵的时间。
第8.1条强调了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这有助于确保系统的正确安装和有效运行,避免因安装不当导致的误报或漏报现象。
此外,第9.1条提出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清洁镜头、检查电源连接等,以保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和维护,确保系统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这些条文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的技术框架,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