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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政务公开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公开流程、监督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Title:Public Affairs Disclosure Oper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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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2047-2020《政务公开运行管理规范》是山西省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这项标准旨在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全流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基本概念。例如,“主动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无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即可公开的信息。这一定义强调了信息主动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基本要求。
其次,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部分,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规定目录应包括信息的索引编号、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并且要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编排。这有助于公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提高了查询效率。
关于信息公开流程,标准特别强调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要求行政机关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种明确的时间限制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更新,避免了滞后现象的发生。
此外,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处理,标准也给出了指导。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申请,行政机关需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果无法按时答复,则需说明理由并告知延长时限。
最后,标准还注重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要求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同时,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制度,记录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等信息,以便日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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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