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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生猪屠宰检疫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以及记录与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检疫工作。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wine Slaughter Quarantine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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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2T 497-2019生猪屠宰检疫技术规程》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制定的地方标准,用于规范生猪屠宰过程中的检疫操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检疫的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和结果判定等内容,适用于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这明确了标准的地域性和行业适用性。
二、引用文件
标准引用了GB/T 1864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这些引用文件为生猪屠宰检疫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专业指导。
三、术语和定义
1. 屠宰检疫:指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进行疫病检查,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食用要求。
2. 同步检疫:指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检疫人员与屠宰加工同步进行检验的操作方式。
四、基本要求
1. 屠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检疫人员。
2. 检疫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动物防疫的规定。
五、检疫程序
1. 入场检疫:查验运输车辆消毒证明、生猪耳标等信息,确认无异常后准许入场。
2. 静养观察:将待宰生猪隔离静养至少6小时,期间密切注意其行为表现。
3. 同步检疫:在屠宰线上对每个生猪个体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头部、体表、内脏等部位。
六、结果判定
1. 符合标准:所有检查项目均合格,则判定为“合格”。
2. 不合格处理:发现疑似病害或不合格情况时,立即停止屠宰并上报相关部门。
七、记录管理
要求详细记录每次检疫过程中的各项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以便追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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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