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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中传感器的选型、安装、校准及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System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of Dangerous Chemicals - Part 4: Sensor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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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1321.4-2019是江苏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中传感器的相关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第4部分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传感器的选型与安装
标准要求传感器应根据被监测介质的性质、环境条件及监测目的合理选择。例如,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传感器需具备防爆性能,并且安装位置应避免受到物理损坏或化学腐蚀的影响。
2. 响应时间
对于气体泄漏检测用传感器,其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0秒。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一旦发生泄漏能够及时报警,减少事故危害。
3. 测量范围与精度
不同类型的传感器有不同的测量范围和精度要求。如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测量下限不应低于其量程的10%,而有毒气体探测器则需要更高的灵敏度以准确反映低浓度下的变化情况。
4. 校准周期
明确指出所有在线运行中的传感器都必须定期进行校准维护,通常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频次。此外还强调了首次投入使用前以及每次维修后均需完成校准程序。
5. 故障报警功能
要求传感器具备自检能力,在出现故障时能够自动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这种状态应该能够在控制系统中显示出来以便于操作人员快速处理问题。
6. 数据记录与传输
指出每个传感器都应当配备数据存储单元用于记录历史数据,并且这些数据可以通过有线或者无线方式上传至中央监控平台,便于长期跟踪分析。
7. 环境适应性测试
在实际应用之前,所有的传感器都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环境适应性试验,包括但不限于高低温循环、湿度变化、振动冲击等极端条件下的耐久性评估,以保证设备在各种复杂工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深入剖析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4部分:传感器》不仅涵盖了从设计到实施再到后期管理整个生命周期内对传感器提出的具体要求,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现场实际情况下的特殊需求,为保障化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