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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和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的提供和管理。
Title:Rural Property Rights Trading - Service General Ru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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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577—2019《农村产权交易 服务通则》是江苏省地方标准,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提供了依据。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一、适用范围(第3条)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农村产权交易活动。这明确了标准的地域和业务范围,确保所有在江苏地区进行的农村产权交易都需遵循此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第4条)
对“农村产权”、“农村产权交易”等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例如,“农村产权”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等。准确理解这些术语有助于明确交易对象。
三、交易平台建设(第6条)
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具备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资金结算等功能。这一条强调了平台建设的重要性,旨在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四、交易程序(第7条至第10条)
详细规定了从申请受理到合同签订的整个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审核资格、公告公示、组织交易等环节。这些步骤确保了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
五、收费标准(第11条)
明确了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并且要公开透明。这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六、争议处理(第12条)
建立了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当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此举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以上内容只是该标准的一部分重点条文,全面理解和执行该标准对于促进江苏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