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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土壤中砷、铅、铜、锌、镉、铬、镍、镁、钾、钙、锰、铁、硒、钼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土壤中上述元素的含量测定及环境质量评价。
Title: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Lead, Copper, Zinc, Cadmium, Chromium, Nickel, Magnesium, Potassium, Calcium, Manganese, Iron, Selenium, and Molybdenum in Soil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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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5/T 1142-2020是福建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土壤中多种元素测定的方法。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土壤样品中砷(As)、铅(Pb)、铜(Cu)、锌(Zn)、镉(Cd)、铬(Cr)、镍(Ni)、镁(Mg)、钾(K)、钙(Ca)、锰(Mn)、铁(Fe)、硒(Se)、钼(Mo)等14种元素含量的测定。
2. 样品采集与制备:
-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采集时需避开污染源。
- 样品应在阴凉干燥处自然风干或低温烘干,避免阳光直射。
- 粉碎后的样品需通过20目筛网,并充分混合均匀后分装保存。
3. 分析方法:
- 总金属含量测定:采用酸消解法提取样品中的目标金属元素,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或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测定。
- 有效态金属测定:采用DTPA浸提法提取有效态金属,同样使用ICP-MS或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检测。
- 硒和钼测定:采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硒和钼的含量。
4. 质量控制:
- 每批样品至少包括两个空白对照和一个标准参考物质。
- 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15%。
- 对于每种元素,至少进行一次平行测定以确保数据可靠性。
5. 数据处理与报告:
- 所有测定值均需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
- 报告中应包含样品编号、采样地点、测定日期、分析人员姓名以及使用的仪器型号等信息。
6. 安全注意事项:
- 实验过程中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和实验室外套。
- 酸消解过程应在通风橱内操作,防止有害气体吸入。
- 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以上是对DB35/T 1142-2020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款的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