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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的基本要求、交易流程、信息管理及争议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农村集体林权的流转交易活动及相关服务机构。
Title:Rural Property Rights Trading - Standards for Collective Forest Rights Trad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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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5/T 1877-2019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范》是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下将对标准中的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4章 术语和定义
4.1 集体林权
集体林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或者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相关权益。这一定义明确了集体林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强调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解读:此条款为后续交易活动提供了基础概念支持,确保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明确权利归属,避免因概念模糊导致的纠纷。
第5章 流转交易程序
5.1 信息发布
集体林权流转信息应当通过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交易底价、竞买人资格要求等内容。信息发布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解读:信息公开透明是保证公平交易的前提条件之一。设定最低信息发布期限有助于保障潜在买家有足够时间了解标的详情并作出决策。
5.2 竞价方式
当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达到两家及以上时,应采用竞价方式进行交易;若只有一家,则可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解读:竞价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市场价值,防止低价转让资源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单一买家情况下允许协商定价体现了灵活性。
第6章 权属登记与变更
6.1 登记手续办理
交易完成后,双方需持有效合同及其他必要文件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解读:明确规定了权属转移的具体流程,强调了政府监管的重要性,确保每笔交易都能得到官方认可,维护法律效力。
第7章 监督管理
7.1 监督检查
各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本区域内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解读:通过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可以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受侵害。
以上是对《DB35/T 1877-2019》中部分内容的重点阐述及深入分析。该标准对于推动福建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