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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婴幼儿游泳场所的选址、设计与布局、设施设备、水质卫生要求、环境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及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向公众开放的婴幼儿游泳场所。
Title:Hygiene Specifications for Infant and Toddler Swimming Ven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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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231-2020《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是辽宁省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婴幼儿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婴幼儿健康。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场所选址与布局
标准要求婴幼儿游泳场所应选择在远离污染源的地方,确保周围环境清洁无害。场所内部布局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包括接待区、更衣室、游泳池区和清洗消毒区等。每个区域应保持独立且通风良好,避免交叉污染。例如,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应设置缓冲区,以减少细菌传播的风险。
游泳池设施
对于游泳池的设计,标准规定了水深、面积及防护措施的具体要求。游泳池的水深不宜超过0.6米,并配备防滑设施。此外,游泳池必须采用循环过滤系统,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定期对池水进行检测也是必不可少的,检测项目包括pH值、余氯浓度以及大肠杆菌数量等。
卫生管理
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所有直接接触婴幼儿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接受相关培训。游泳池内的玩具和器具使用后需立即清洗并消毒。同时,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对整个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特别是高频接触表面如门把手、扶手等部位。
安全保障
为了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在游泳池边缘安装防护栏,防止婴幼儿意外跌落;设置紧急呼叫装置以便及时处理突发状况;并且要求每名婴幼儿至少有一名成人陪同下水。此外,还需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内容只是DB21/T 3231-2020《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规范》部分内容的简要概述,实际执行时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升婴幼儿游泳场所的整体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