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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广州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人员防范、物理防范、技术防范、应急管理及培训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Title: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 Part 3: Radio and Television Media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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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0.3-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3部分:广电传媒》是广州市地方标准,该标准为广电传媒行业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5章“组织机构与职责”中明确要求广电传媒单位应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这意味着每个广电传媒单位都必须建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架构来应对可能发生的恐怖威胁。这一规定确保了反恐工作的系统性和持续性,避免因责任不明而导致的工作疏漏。
其次,在第6章“安全教育培训”中提到,广电传媒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开展反恐怖防范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可疑人员、物品以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通过这样的培训,可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恐怖事件的发生。
再者,标准在第7章“设施设备配置”里强调了物理防护的重要性。要求广电传媒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监控摄像头、报警装置等,并保证这些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这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此外,第8章“应急预案与演练”指出,各单位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预案应该涵盖各种可能的情景,比如火灾、爆炸、劫持人质等,并且要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熟悉自己的角色和任务。通过模拟真实场景下的应急处置过程,能够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
最后,在第9章“检查评估与整改”部分规定了定期自查和外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鼓励企业内部加强自我约束机制建设;另一方面也邀请专业机构或政府部门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促使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反恐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3部分:广电传媒》通过对组织架构、教育培训、设施设备配置、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全面提升广电传媒行业抵御恐怖袭击的能力。各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