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可信电子证照的总体框架、基本要求、生成与签发、使用与验证、存储与归档、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可信电子证照的管理与应用中遵循的相关要求。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rustworthy E-Certificates DB33T 2233-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3/T 2233-2019可信电子证照管理规范》是浙江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正式发布。该标准对电子证照的生成、存储、传输、使用和归档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在电子证照生成方面 标准规定应采用数字签名技术保障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而言 第5.1.1条指出 生成电子证照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数字签名算法 并将签名人身份信息与证照内容绑定 这一措施能够有效防止电子证照被篡改或伪造。
关于电子证照存储 标准强调要建立安全可靠的存储环境 第6.2.1条要求存储系统具备访问控制功能 仅授权用户可读取或修改电子证照 同时第6.2.2条规定应对存储介质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以防止意外丢失。此外 还需采取加密存储措施 确保数据在静止状态下的安全性。
在电子证照传输过程中 标准同样注重安全性 第7.1.1条明确规定应采用SSL/TLS等安全协议保障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并且建议使用HTTPS协议进行网络通信。另外 对于敏感信息的传输还应实施端到端加密处理 保证只有合法接收方才能解密查看内容。
标准还特别关注电子证照的使用环节 第8.1.1条指出 在线验证电子证照真实性时 应通过权威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证结果 避免直接依赖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同时 第8.2.1条要求线下核验时必须核对持证人身份信息 是否与证照记载一致 以防冒用他人证件。
最后 在电子证照归档方面 标准要求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存 第9.1.1条强调归档前应对电子证照进行完整性校验 保证归档后的文件未发生任何改动。同时 第9.2.1条规定归档期限届满后 若无特殊需求 可按程序销毁不再需要的电子证照。
以上是DB33/T 2233-2019中一些重要条款的深度解析 希望能为实际应用提供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