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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的原则、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编号及相关交通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Title:Rules for Naming and Numbering of Provincial Expressways in Beijing - DB12T 852-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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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852-2018是天津市地方标准,规定了省级高速公路的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与编号工作。明确了标准的地域限制,确保在天津市范围内实施。
2. 术语和定义
- 省级高速公路:指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连接市内重要城市、经济区或交通枢纽的道路。明确省级高速公路的概念,有助于后续命名和编号工作的开展。
3. 命名原则
- 地域性:以线路经过的主要地名或区域名称命名,便于公众识别。例如,某高速途经武清区和北辰区,可命名为“武辰高速”。
- 标志性:选择具有地标意义的地名作为名称,增强记忆点。如以著名景点或大型建筑命名。
4. 编号规则
- 编号采用字母加数字的方式,格式为“SXX”。其中,“S”代表省级,“XX”为两位阿拉伯数字,用于区分不同线路。
- 编号应保持唯一性,避免重复。例如,已有S01线,则后续线路不得再使用此编号。
5. 编号分配
- 编号按照线路东西走向优先分配奇数,南北走向优先分配偶数的原则进行。具体顺序由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
6. 变更管理
- 当线路功能或走向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其命名和编号。变更需经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告。
7. 标识设置
- 在高速公路入口、出口及沿线显著位置设置规范的命名和编号标识,确保驾驶者清晰辨识。
这些条文为天津市省级高速公路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