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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管理要求,包括车辆编制、采购、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具体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quipping and Updating Official Vehicles - DB37T 3830—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A60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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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830—2019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规范》是一项针对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和更新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廉政建设。以下将选取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配备标准
标准明确规定了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包括车辆类型、排量以及价格等具体指标。例如,对于一般公务用车,规定轿车排量不得超过1.8升,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人民币。这一规定旨在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避免因超标采购而导致财政负担加重。同时,也体现了节俭办公开支的理念,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更新周期
关于公务用车的更新周期,标准指出原则上应以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30万公里为限。这一定期更新机制可以确保公务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此外,还特别强调了更新决策需基于实际使用情况而非单纯的时间或里程数,这样既能保证车辆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又能有效利用资源,避免过早报废造成浪费。
使用管理
在使用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公务用车应当实行统一调度制度,并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务用车用途或将公务车用于个人事务。为了加强监督,要求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这些措施有助于防止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维修保养
针对维修保养工作,标准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即通过定期检测、维护来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同时要求所有维修项目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并且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这样不仅能够保证维修质量,还能避免不必要开支。另外,还鼓励采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技术手段来进行维修作业。
监督考核
最后,在监督考核机制上,标准提出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之内。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需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活动,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相关部门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