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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内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受理流程、办理程序、答复方式及监督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upon Request - Sichuan Provincial Standard DB51T 2658-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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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2658-2019《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是四川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府机关在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的工作流程。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3.2条:申请方式
本条规定了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提交、邮寄、传真或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申请。这体现了政府服务的便捷性与多样性,确保不同需求的申请人能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提出申请。
第4.1条:受理条件
明确指出政府机关收到申请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则应告知申请人补正。这一规定保障了申请程序的严谨性和透明度,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不必要的延误。
第5.1条:答复期限
要求政府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遇复杂情况可延长答复时间,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及具体时间。此条款既保证了效率又兼顾了特殊情况处理的灵活性。
第6.2条:不予公开情形
列举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得公开的信息类型。同时强调,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部分公开相关敏感信息。这样既能保护合法权益,又能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知情权。
第7.1条:费用收取
规定了合理收费原则,对于超出一定数量或频率的信息查询请求,可适当收取成本费用。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申请人负担。此举有助于平衡资源利用与公平对待之间的关系。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解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全面理解并执行该标准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