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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渝快办”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监管内容、监管方式、问题处理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各级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在“渝快办”平台上的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Yu Kuai Ban\" - Part 7: Efficiency Supervision Work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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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渝快办”工作规范》的第七部分关于效能监管工作规范,为确保政务服务高效透明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是对该部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首先,在效能监管的基本要求方面,规定了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强调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效能监督机构或岗位,负责日常监管工作。这不仅明确了责任主体,还确保了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
其次,关于数据采集与分析部分,文件指出,各相关部门需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定期收集并分析服务办理情况、群众反馈等多维度数据,可以有效识别服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从而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
再者,效能评估体系的设计是整个规范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涵盖了定量指标(如办结率、平均等待时间)和定性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旨在全面衡量政务服务水平。同时,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增加客观公正性,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对于投诉处理机制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建立便捷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响应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发现的服务质量问题要迅速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进展,形成闭环管理。
最后,文件特别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出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开效能监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投诉处理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综上所述,《“渝快办”工作规范》第七部分从多个角度构建了一个科学合理的效能监管框架,对于提升地方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