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白斑狗鱼和河鲈养殖过程中常用药物的使用原则、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本文件适用于白斑狗鱼和河鲈的健康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管理。
Title:Criteria for the Use of Common Drugs in the Culture of Northern Pike and Perch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白斑狗鱼和河鲈作为新疆地区重要的经济鱼类,其健康养殖与疾病防控至关重要。《DB65/T 3606-2014 白斑狗鱼、河鲈常用药物使用准则》为科学用药提供了依据。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1. 药物选择原则:本标准明确规定,用于白斑狗鱼和河鲈的药物必须是农业部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并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养殖户不得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如某些抗生素或化学合成药物,这些可能对鱼体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2. 休药期要求:标准特别强调了休药期的重要性,指出不同药物有不同的休药时间,比如恩诺沙星类药物的休药期为28天。这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说明书指导用药,在达到规定的休药期后才能将鱼捕捞上市,以确保产品安全,避免药物残留超标影响消费者健康。
3. 禁止使用的药物清单:该标准列出了绝对禁止使用的药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这些药物不仅会直接危害鱼类生存,还可能导致抗药性问题,破坏生态平衡。因此,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添加此类药物。
4. 合理用药指导:针对常见病害,标准给出了合理的治疗建议,例如对于细菌性疾病可选用氟苯尼考等敏感抗生素进行防治,但需控制剂量和疗程,防止滥用导致耐药菌株产生。同时提倡采用生物制剂、中草药等替代疗法,减少化学药品依赖。
5. 环境友好型措施:考虑到养殖水体污染风险,标准鼓励采取循环水养殖模式,定期监测水质参数,及时调整投喂量,降低药物使用频率。此外,还提倡建立完整的用药记录制度,便于追溯管理,提高养殖透明度。
通过以上要点分析可以看出,《DB65/T 3606-2014》旨在规范白斑狗鱼和河鲈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促进新疆特色渔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