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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文化遗产的认定原则、认定程序及价值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水文化遗产的认定与价值评价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and Value Assessment of Water Cultural Heritag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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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01T 10-2019 水文化遗产认定及价值评价导则》是河南省地方标准,为水文化遗产的认定与价值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5.1条 水文化遗产定义
本条明确了水文化遗产的概念,即具有历史、艺术、科学或社会价值的与水相关的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例如,古代水利工程遗址、传统灌溉技术等都属于此类。理解这一概念时需注意其涵盖范围不仅限于实体建筑,还包括相关文献资料和技术传承。
第6.2条 认定程序
该条款规定了水文化遗产的认定流程包括申请、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四个阶段。特别强调了在初审环节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并要求所有参与评审的专家不得与申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以确保公正性。
第7.3条 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此部分构建了一个包含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四大类别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历史价值主要考量其年代久远程度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艺术价值关注其美学特征及其文化象征意义;科学价值侧重于技术创新性和实用性;而社会价值则体现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每个类别下设若干具体指标,如“现存状况”、“文献记载情况”等,通过量化打分来综合评定。
第8.1条 动态管理机制
为了保持名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导则提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复核已列入名录的项目。对于那些因自然损毁严重无法继续发挥原有功能或者已经失去实际意义的项目应予以退出;同时鼓励发现新的符合标准的对象及时补充进来。这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原则,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珍贵的文化资源。
以上是对导则中几个关键内容的深入剖析,希望能帮助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