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产品的用水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水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用水管理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用水控制。
Title:Shandong Provincial Key Industrial Products Water Quota - Part 7: Metal Smelting and Roll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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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639.7-2019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7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规定了该行业主要产品的取水限额及节水管理要求。以下为标准中关键内容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价、节水管理和合理用水考核等工作。
2. 主要技术指标
(1)钢铁行业
冷轧钢材单位产品取水量不超过2.5m³/t,热轧钢材单位产品取水量不超过1.8m³/t。
(2)有色金属冶炼行业
电解铝单位产品取水量不超过4.0m³/t,铜冶炼单位产品取水量不超过2.0m³/t。
(3)金属加工行业
铝挤压材单位产品取水量不超过1.5m³/t,铝压延材单位产品取水量不超过2.0m³/t。
3. 节水管理要求
(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用水计量体系,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
(2)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分析用水情况,制定节水措施。
(3)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
(4)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和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和设施。
4. 合理用水考核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超过定额标准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
以上内容为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可以有效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