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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渔业生态养殖的基础控制点要求,包括养殖环境、设施设备、种苗管理、饲料投喂、水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从事渔业生态养殖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Title:Fishery Ecological Farming Specifications - Part 1: Basic Control Poi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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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1802.1-2018《渔业生态养殖规范 第1部分:基础控制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渔业生态养殖过程中各项操作的规范化管理。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范围与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区域内淡水渔业生态养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池塘、湖泊等水域的鱼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物的生态养殖。标准明确了“生态养殖”的定义为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模式。
二、基本要求
1. 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远离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排放口。
2. 养殖用水需满足GB 5749的要求,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水质安全无害。
3. 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饲料采购、使用记录,病害防治方案等。
三、苗种管理
1. 苗种来源必须合法合规,禁止从疫区引进苗种。
2. 运输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机械损伤及疾病传播。
3. 放养前应对苗种进行检疫检验,确认健康状况良好后方可投入养殖。
四、投入品管理
1. 饲料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优先选用绿色环保型配合饲料。
2. 药物使用须遵循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得滥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
3. 定期监测水质参数如溶解氧、pH值等,必要时采取增氧或调水措施维持适宜的生长环境。
五、日常管理
1. 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投喂量,避免过量投喂造成浪费或水质恶化。
2. 加强巡塘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比如缺氧浮头现象。
3. 做好防逃设施维护,防止逃逸事件发生影响周边生态系统平衡。
六、环境保护
1. 实施轮作休耕制度,减少单一品种长期占据同一区域带来的资源耗竭问题。
2. 科学规划排污口位置,确保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入自然水体中。
3. 利用生物方法控制杂草生长,减少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频率。
以上就是对DB45/T 1802.1-2018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科学合理地开展渔业生态养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