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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许可审查工作质量测评的基本原则、测评内容、测评方法、测评结果判定及改进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食品许可审查工作的质量测评和管理。
Title:Guidelines for Quality Evaluation of Food Licensing Review Work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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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29-2019《食品许可审查工作质量测评指南》是深圳市地方标准,为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提供了量化评估依据。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的质量测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审查员的工作质量,提高许可审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术语和定义
1. 审查员:指从事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专业人员。
2. 核查要点: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需重点检查的内容。
三、质量测评指标体系
该体系包括核查准备、现场核查、报告撰写三个维度,每个维度下设若干具体指标。如核查准备要求审查员提前熟悉申请材料,了解企业基本信息。
四、核查准备
1. 审查员应在核查前至少3个工作日收到任务,并做好准备工作。
2. 应根据申请类别准备相应的核查表和工具。
五、现场核查
1. 核查组成员不得少于两人,且与被核查企业无利益关系。
2. 核查时应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保过程公正透明。
3. 核查内容涵盖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七个方面。
六、报告撰写
1. 报告应详实记录核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2. 对于重大问题,需单独列出并说明原因。
七、结果评定
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项,需限期整改并复核。
八、持续改进
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定期汇总分析测评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提升整体审查水平。
以上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解读,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