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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素、评价方法和实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规划、实施、评估与改进。
Title:Quality Indicator System for Party Building in Government Agencies - DB4403/T 3-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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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3-2018 党建质量指标体系(机关)》是深圳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以下从该标准的重要条文中进行深度解读:
在“组织建设”部分,第5.1条规定了党支部设置的基本要求。其中提到“每个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这是基于党章关于支部规模的规定,确保支部活动的有效性和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强调“支部应设书记、副书记各一名”,明确了支部领导岗位的配备,有助于加强支部工作的统筹协调。
在“制度建设”部分,第6.2条指出“应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并定期开展”。这一规定体现了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三会”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一课”指党课。这些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核心内容,通过定期开展可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
在“党员管理”部分,第7.3条明确了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流程。包括“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考察”、“预备期满转正”等环节。这不仅规范了党员发展的程序,也保证了新党员的质量,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提供了保障。
在“考核评价”部分,第8.1条提出“应建立党建质量评估机制”。该机制包括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和社会评估三个层面。通过多层次的评估能够全面了解党建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从而推动党建工作的持续优化。
以上是对DB4403T 3-2018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对机关党建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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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