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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以及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水泥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及限额管理。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and Calculation Method for Cement Unit Product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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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1655-2019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是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生产企业的能耗管理,推动节能降耗。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该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采用新型干法工艺生产的通用水泥熟料和水泥产品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其计算方法。标准中明确界定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等术语的具体含义。例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指生产每吨水泥或熟料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数值。
二、能耗限额指标
1. 对于新建企业而言,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控制在105千克标准煤/吨以内;对于现有企业则要求达到115千克标准煤/吨以下。
2.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方面,新建项目的限定值设定为93千克标准煤/吨,而现有企业需降至98千克标准煤/吨。
3. 同时还设置了准入值作为最低要求,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得超过125千克标准煤/吨,可比熟料综合能耗不得高于105千克标准煤/吨。
三、能耗统计与计算方法
标准规定了详细的能耗统计范围及计算公式。能耗统计涵盖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的一次能源(如煤炭)以及间接消耗的二次能源(如电力)。计算时需考虑辅助设施如冷却水系统、除尘装置等设备运行产生的能耗,并且要扣除余热发电量等因素的影响。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水泥品种还需按照各自特点调整相应的系数来准确核算其实际能耗水平。
四、节能措施建议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能耗目标,标准提出了多项具体可行的技术改造方案。其中包括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原料利用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电机和风机等措施。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装备,比如窑炉余热回收利用系统、新型高效篦冷机等先进设备,以进一步降低整体能耗水平。
五、监督管理要求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执行本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对于未能达标的企业,将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等一系列处罚措施。同时鼓励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能效审计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并提出改进建议。
综上所述,《DB64/T 1655-2019》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能耗管理依据,也为政府部门实施精准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希望相关从业者能够认真学习领会标准内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促进全区水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