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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Unit Product of Synthetic Ammonia
中国标准分类号:N1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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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T 947-2019《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重庆市针对合成氨行业制定的地方节能标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3.1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生产每吨合成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量。这一指标用于衡量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1 能耗限定值:现有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1380kgce/t。该值作为企业最低能效要求,低于此值需进行节能改造。
5.2 能耗准入值:新建及改扩建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1250kgce/t。这是新建项目的能效准入门槛。
5.3 能耗先进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小于等于1150kgce/t。代表行业领先水平,鼓励企业向此目标努力。
6.1 技术要求:规定了工艺、设备、余热回收等多方面的具体技术措施,如采用高效压缩机、优化操作参数等。
7.1 统计与计算方法:明确了能耗统计范围、计量器具配备要求以及计算公式等内容,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该标准从多个维度对合成氨行业的能源消耗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推动行业整体能效提升。企业应重点关注能耗限额要求,并积极采取措施降低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