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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基于气温的天津市气候季节划分方法及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气候季节划分的研究、应用和服务。
Title:Climate Season Divis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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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761-2019《气候季节划分》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科学合理地划分气候季节,为农牧业生产、生态监测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依据。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气候季节的划分。它不仅涵盖了全区的整体气候特征,还特别考虑了不同区域间的差异性,如东部呼伦贝尔草原与西部阿拉善沙漠地区的气候特点。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中列出了多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文件为制定本标准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持。例如,GB/T 34284-2017《气候分类与代码》等,确保了标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了“气候季节”、“积温”、“稳定通过温度”等核心概念。其中,“稳定通过温度”是指某一特定温度在连续五天内均达到或超过该值的情况。这一定义对于准确判断季节转换至关重要。
季节划分方法
标准提出了基于气温变化的气候季节划分方法。具体而言,春季被定义为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至10℃之间的时段;夏季则是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至22℃之间的时期;秋季对应于日平均气温从22℃降至10℃的过程;冬季则指日平均气温低于0℃的时间段。这种划分方式充分考虑了内蒙古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
地区差异调整
考虑到内蒙古地域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存在显著差异,标准特别强调了地区调整的重要性。例如,在高纬度地区,春季可能较短且气温回升缓慢;而在低纬度地区,则可能出现春秋季界限模糊的现象。因此,在实际应用时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季节划分标准。
实际应用建议
为了更好地利用本标准指导实践工作,建议相关部门定期收集气象数据,并根据最新观测结果及时更新季节划分信息。同时,加强与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合作交流,共同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气候资源开发模式。
综上所述,《气候季节划分》(DB15/T 1761-2019)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标准,它不仅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自然规律,也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深入理解并积极推广这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