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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兴安盟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大米产品。
Title:Xing'an League Rice - DB15T 1750-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B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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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兴安盟大米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特色农产品,其地方标准DB15/T 1750-2019对兴安盟大米的定义、产地环境要求、生产过程控制以及质量指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首先,在定义部分,标准明确指出兴安盟大米是指在兴安盟行政区域内种植并收获的水稻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大米。这一规定强调了地理范围限制,确保了产品的地域特色。
其次,关于产地环境要求,标准提出了土壤、灌溉水和空气质量的具体指标。例如,土壤pH值应在6.0至7.5之间,有机质含量不低于2%,并且不得含有重金属超标等有害物质。这些要求旨在保证大米生产的生态环境优良,有利于提高大米品质。
再者,在生产过程控制方面,标准强调了种子选择、播种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收获储存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特别是对于农药使用,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且在收获前至少30天停止施用任何化学农药。这样的措施有助于减少残留物,保障食品安全。
此外,标准还对成品大米的质量指标作出了具体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水分含量、垩白度、透明度、垩白面积以及垩白粒率等项目。其中,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4.5%,垩白度应低于或等于20%,透明度需达到一级以上。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大米的外观与口感,反映了产品等级划分的基础依据。
最后,包装标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标准要求所有销售的兴安盟大米都必须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并且如果声称有机或者绿色食品,则还需提供相应认证标志及编号。这不仅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详情,也便于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查。
综上所述,DB15/T 1750-2019作为兴安盟大米的地方标准,从多个维度规范了该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既保护了地方品牌价值,又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于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和农户来说,遵循此标准不仅是法律责任所在,更是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