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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稻虾共作”模式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田间工程、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治、收获与运输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稻虾综合种养生产及其相关活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Rice-Shrimp Co-cult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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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稻虾共作技术规程》(DB4115/T 055-2018)是河南省信阳市针对稻虾共作模式制定的地方标准。这一标准对稻虾共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为稻虾共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依据。
首先,关于稻田的选择和改造。标准指出稻田应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壤肥沃的区域,同时要求稻田四周设置防逃设施,防止小龙虾逃脱。此外,稻田需要配备完善的进排水系统,确保养殖过程中水位能够灵活调控。
其次,在小龙虾放养方面,标准建议在水稻种植前投放虾苗,每亩投放规格整齐的幼虾6000至8000尾。放养前需对稻田进行消毒处理,并施足基肥,以提供充足的饵料来源。同时,要定期监测水质,保持水体溶氧量在4毫克/升以上。
再者,水稻种植管理中强调了绿色防控的重要性。标准提倡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控制病虫害,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同时,合理安排水稻与小龙虾的生活空间,确保两者互不干扰。
最后,收获环节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小龙虾,宜采用人工捕捞的方式,避免机械损伤。而对于水稻,则要在确保不影响小龙虾生长的前提下适时收割,通常在7月中旬至8月初完成。
通过这些详细的规范,该标准有效地指导了稻虾共作的实践操作,促进了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