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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诊断评估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应用等。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戒毒诊断评估工作。
Title:Judicial Administrative Detoxification Assessment Part 1: Basic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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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166.1-2019《司法行政机关戒毒诊断评估 第1部分:基本要求》是上海市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内对戒毒人员的诊断评估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诊断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根据标准第3.1条,诊断评估旨在全面了解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多方面的信息,为制定个性化的戒治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戒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能更好地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诊断评估的内容方面,标准第4章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生理脱毒评估、心理康复评估以及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三个主要部分。生理脱毒评估主要关注戒毒人员是否已经完全摆脱毒品依赖;心理康复评估则侧重于检测其心理健康水平及潜在的心理问题;而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则是考察戒毒人员重返社会后的生存状况。这些内容的设计体现了对戒毒人员从身体到精神再到社会层面全方位的关注。
再者,关于诊断评估的方法,标准提出了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如第5.1条规定可以采用面谈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来进行信息收集。同时强调了专业人员的重要性,要求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接受过专门培训。此外,还特别指出在实施过程中应尊重被评估者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确保整个过程公正透明。
最后,对于结果的应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标准第6章所述,诊断评估的结果应当作为决定戒毒人员是否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延长戒毒期限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并且要求定期跟踪复查,以便及时调整后续措施,帮助戒毒人员实现彻底康复。
综上所述,《司法行政机关戒毒诊断评估 第1部分:基本要求》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技术手段,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戒毒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它不仅促进了戒毒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