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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陕西省黄河流域内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黄河流域范围内向水体排放污水的所有排污单位。
Title:Shaanxi Huanghe River Basin Comprehensive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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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1/ 224-2018《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为保护和改善陕西省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规范污水排放行为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对黄河流域内的企业污水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 污染物控制项目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多种主要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化学需氧量(COD)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L,氨氮(NH3-N)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mg/L。这些限值比国家一级标准更为严格,体现了陕西省对于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 排放口设置
标准要求所有向黄河流域排放污水的企业都必须设置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这些设备需要与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确保实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外,还规定了排放口的位置、高度等具体要求,以防止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
### 监测频率
为了保证污水排放符合标准,标准还规定了不同的监测频率。对于重点排污单位,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而对于一般排污单位,则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这种分级管理的方式既保证了监测的有效性,又减轻了一般企业的负担。
### 特殊时段管控
考虑到季节变化对水质的影响,在每年的枯水期,即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标准进一步收紧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比如,COD的排放限值降低至40mg/L,NH3-N的排放限值降低至3mg/L。此举有助于在水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更好地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 法律责任
最后,标准强调了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排放污水,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这不仅包括经济罚款,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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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