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保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共享原则、共享流程、监督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保山市各级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中的管理和实施。
Title:Bao Shan Municipal Information Sharing Management Method for E-Hovernment Services - Part 47 of Comprehensive Standards for People-Oriented Informa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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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05T 19.47-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第47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对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第4条中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包括依法共享、需求导向、统一标准和保障安全。这些原则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方向性指导,确保资源共享过程合法合规,同时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并通过统一的标准体系实现数据的互通互联。
其次,在第6条关于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的规定中,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范围、更新周期及共享方式,从而构建起一个全面且动态更新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这对于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至关重要。
再者,第12条强调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平台应具备数据采集、存储、交换、分析等功能模块,并支持多种数据格式处理。此外,还需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和安全性,以适应不断增长的数据量和技术发展需求。
最后,第23条指出要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这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加密传输、访问控制等措施,还需要制定完善的数据使用规则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所有参与方都能按照规定合理合法地利用共享数据资源。
综上所述,《DB5305T 19.47-2019》通过对上述关键环节的具体规范,为推进保山市乃至更大范围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