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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
Title:Operational Procedures for Digitization of Paper Archives DB35T 1856-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B02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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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1856-2019 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提出了全面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在数字化准备阶段,标准要求对纸质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关键点包括:档案应保持清洁无损,对于破损严重的需先行修复;同时要确保档案信息完整,任何缺页或缺失部分都必须记录备案。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对档案编号和分类标注的准确性要求,这是后续数字化加工的基础。
在图像采集环节,标准明确规定了分辨率不得低于200dpi,并且要根据档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色彩模式。对于文字为主的档案宜采用灰度模式,而有彩色图片内容的则需使用真彩色模式。图像裁剪时应精确到页面边缘,避免遗漏重要内容。
数据存储方面,标准要求采用双备份机制,即在同一地点保存两份完全一致的数据副本,并定期进行一致性校验。同时建议将数据存储介质分散存放于不同物理位置,以提高安全性。另外,还提出应建立完整的元数据体系,涵盖档案基本信息、数字化参数等内容,以便日后查询与管理。
在质量控制方面,标准提出了严格的抽检制度。规定每批次数字化完成后的抽检比例不低于5%,并且要求至少覆盖所有类型的档案。抽检内容包括图像清晰度、色彩还原度以及文件完整性等多方面指标。一旦发现不合格项,必须追溯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最后,在数字化成果验收阶段,标准明确了验收小组的组成原则及职责分工。验收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考核才能上岗,验收过程需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验收重点在于核查数字化成果是否符合既定技术指标,同时也要评估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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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