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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调解程序、调解协议、档案管理及工作制度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People's Medi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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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216-2019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是浙江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和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标准指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若干人。这明确了调解组织的基本架构,确保了组织的合理性和灵活性。
其次,在调解员的任职条件上,标准强调调解员应当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这一规定为调解员的专业素质设定了基本门槛,有助于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再者,对于调解程序,标准明确要求调解员在接到纠纷后应及时登记,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如果决定受理,则需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会议。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进行调解。这一系列规定细化了调解的操作步骤,保障了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关于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标准要求调解协议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等信息。并且,调解协议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能生效。这项要求确保了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执行力。
以上是对《DB33/T 2216-2019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中几个关键条文的深度解读,这些内容对实际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