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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安装、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Fixed Air-Raid Warning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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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207-2019《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是浙江省针对人防固定式警报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4.1.1 警报设施设置位置
警报设施应设置在交通便利、易于维护且不易受到人为破坏的位置。这一要求旨在确保警报设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工作,同时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
5.1.2 警报器选型
警报器的选择需根据防护区面积、人口密度及地形地貌等因素综合考虑。例如,高音警报器适合于开阔地带,而低音警报器则更适合于密集城区。此规定强调了根据实际环境选择合适的设备类型,以达到最佳的警报效果。
6.2.3 供电系统设计
警报设施的供电系统应当具备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双重保障机制。主电源通常为市电,备用电源可以采用蓄电池或柴油发电机等。这样的设计能够保证即使在停电情况下也能持续发出警报信号。
8.1.1 安装验收流程
安装完成后,应由专业机构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质量、功能测试以及通信链路稳定性等。只有通过验收的警报设施才能正式投入使用,这一步骤对于确保设施长期可靠运行至关重要。
以上只是部分关键条款的解读,整个标准涵盖了从规划选址到后期维护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指导,目的是为了构建一个高效、稳定的人防警报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