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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项目、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与保存、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和监测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
Title:Monitoring Specification for Freshwater Fisher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B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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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604-2019《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是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监测目的与范围
该标准明确了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为渔业资源保护、养殖环境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监测范围涵盖了淡水水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指标。
监测项目与频率
标准规定了需要监测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温、溶解氧、pH值、盐度、总磷、总氮、重金属含量等。对于不同的监测对象,如鱼类、底栖动物等,也有相应的生态指标要求。监测频率则根据季节变化和水域特性有所不同,通常春季和秋季是重点监测时期。
样品采集与处理
在样品采集方面,标准强调了采样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并且要遵循随机性和均匀性的原则。同时,对样品的保存条件、运输方式以及实验室分析前的预处理都有严格的规定,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数据记录与报告
数据记录部分要求所有测量结果都必须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包括使用的仪器设备型号、校准情况等信息。最终形成的监测报告应当全面反映监测期间内各监测点位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或预警信息。
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标准还特别指出了实施过程中所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这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校验仪器设备、开展平行样测试、设置对照组等方法来验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
以上是对DB37/T 3604-2019《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中几个关键部分的深入解析。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升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