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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及其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atering Industry DB11 1488-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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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1488-2018是北京市针对餐饮业制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对餐饮业的环保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文的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餐饮服务项目。这意味着无论是新开设的餐馆还是已有餐馆进行改造或扩建时,都需遵循此标准。
二、术语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饮料等消费场所和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这一定义有助于明确哪些主体需要遵守该标准。
三、排放限值
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标准设定了具体的排放限值。例如,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³,这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体现了北京作为首都对环境保护的高要求。
四、监测与分析方法
标准还规定了污染物监测的具体方法和技术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如采用重量法测定颗粒物浓度,使用紫外荧光法测量二氧化硫浓度等。这些方法的选择保证了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自我检查,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六、其他规定
除了上述内容外,标准还包含了关于排气筒高度、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方面的规定。比如排气筒的高度不得低于15米,且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建筑物3米以上,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DB11 1488-2018不仅提高了北京市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良好的参考范例。各餐饮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该标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