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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验证与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of Safety Production Accidents in Land-based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Extraction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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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332-2018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包括定期检查的时间表、负责人员以及具体的检查项目。例如,标准指出企业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且在每次重大作业活动之前都要进行专项检查。
其次,关于隐患分级与分类管理,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隐患被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对于一般隐患,企业内部应及时整改并记录;而对于重大隐患,则需要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直至隐患消除。标准还强调了隐患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所有隐患都能得到及时跟踪处理。
再者,在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上,标准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工具来提高排查效率。比如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隐患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报告,这不仅能够提升工作效率,还能为后续的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标准特别提到应急演练的重要性。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真实场景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据此不断优化完善预案内容。
最后,为了保证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标准还规定了培训教育的相关要求。企业必须定期开展针对不同岗位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综上所述,《DB37/T 3332-2018》为企业构建了一套系统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了指导框架,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