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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数据资源体系的总体架构、设计原则、组成要素及实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在规划、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时的参考和指导。
Title:Government Data Resource System - General Architect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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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520-2019《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总体架构》是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主要规定了政务数据资源体系的总体框架、数据分类与编码、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共享与开放等方面的要求。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总体框架部分,标准明确指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应包括数据资源目录、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服务、数据安全六个核心组成部分。这意味着构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时,需要从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范和措施。例如,在数据采集阶段,要求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证数据来源的可靠性;而在数据存储阶段,则强调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泄露或篡改。
关于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提出了基于业务属性和技术属性双重维度的数据分类方法,并给出了具体的编码规则。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实现数据的有效管理和高效利用,比如通过统一的编码可以快速定位某一类数据,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数据资源管理部分则详细描述了数据资源的注册登记、更新维护、质量控制等流程。其中特别提到要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确保数据能够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此外,还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下的数据恢复和保障工作。
数据共享与开放是该标准的一大亮点。标准指出,政务数据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共享,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向社会公众开放非敏感性数据。为了促进数据共享,还特别强调了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的重要性,通过搭建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来打破信息孤岛现象,提高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效率。
最后,在数据安全方面,标准要求采取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加密传输等技术手段,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技术演练,增强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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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