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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地下铁矿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风险告知、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地下铁矿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isk Grading Control System in Underground Iron Mine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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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145-2018地下铁矿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为地下铁矿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应遵循“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这意味着从企业高层到一线员工都应参与到风险辨识和管控中来,确保每个岗位都能识别自身面临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这不仅提高了安全管理的覆盖面,还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其次,关于风险分级的具体方法,标准推荐采用LEC法(危险性评价法)。这种方法通过计算D=L×E×C值来进行风险评估,其中L代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表示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则是事故后果的严重性。这种量化的方式便于企业对不同作业环节的风险程度做出客观判断,并据此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再者,标准特别强调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机制,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方案、定期限、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应急预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此外,标准还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构建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风险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支持。
最后,标准强调了持续改进的理念。企业应当定期回顾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