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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半岛流域范围内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的排污单位及其环境管理。
Title:Comprehensive Discharge Standard for Water Pollutants in Peninsula Basin - Part 5: Peninsula Basin (DB37 3416.5-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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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 3416.5-2018《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是山东省为加强半岛地区水污染防治制定的重要环保标准。以下选取了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关键污染物控制指标
1. 化学需氧量(COD)
标准规定半岛流域直接排放的化学需氧量限值为50mg/L。这一数值低于国家一级A标准,体现了山东省对半岛地区水环境质量保护的高要求。对于间接排放的企业,限值放宽至100mg/L。
2. 氨氮
直接排放的氨氮限值设定为5mg/L,而间接排放则为8mg/L。该限值远低于国家标准,表明山东省在水体富营养化防控方面的严格态度。
3. 总磷
总磷的直接排放限值为0.3mg/L,间接排放为0.5mg/L。这一标准有助于减少水体中藻类过度繁殖的风险,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健康。
排放限值分级
标准将排放限值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两类,并且针对不同功能区划定了更为严格的排放要求。例如,一类功能区的直接排放限值比二类功能区更为严格,体现了分区管理的理念。
特殊行业特别规定
对于造纸、印染等重点污染行业,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例如,这些行业的化学需氧量直接排放限值为40mg/L,氨氮限值为3mg/L。这种差异化管理有助于推动高污染行业技术升级与污染减排。
监测与执行
标准还明确了监测频率和方法,要求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确保达标排放。
以上内容是DB37/ 3416.5-2018中一些核心条款的解读,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半岛地区的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