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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海域价值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收回以及海域资源和资产核算的价值评估。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arine Area Value Assess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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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245-2018海域价值评估技术规程》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海域价值评估提供了系统的技术指导。以下选取规程中的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规程明确界定了“海域价值”、“市场比较法”等关键概念。“海域价值”被定义为在特定条件下,海域用于某项用途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总和。这一定义强调了海域价值不仅包括经济收益,还涵盖了社会与生态环境的综合考量,体现了全面评估的理念。
其次,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规程推荐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场比较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通过对比类似海域的交易价格来确定目标海域的价值。规程特别指出,在使用市场比较法时,需要确保比较案例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并且案例之间的差异应尽可能小。这要求评估人员具备丰富的市场经验和专业的判断能力。
再者,关于数据收集与处理,规程强调了数据来源的可靠性与时效性。规定评估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必须来源于权威机构或经过验证的信息源,并且数据的采集时间应尽量接近评估基准日,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此外,规程还对评估报告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目的、范围、依据、过程、结果以及结论等内容,并且要附有必要的附件和说明材料。报告的形式应当简洁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应用。
最后,规程明确了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法律责任。要求从事海域价值评估的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同时,对于因评估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个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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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