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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大数据基础代码集中公共部分的编码规则、结构和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农业大数据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数据交换与共享等活动。
Title:Agricultural Big Data - Basic Code Set - Part 1: Public
中国标准分类号:B5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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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434.1-2018《农业大数据 基础代码集 第1部分:公共》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为农业大数据的标准化建设提供基础支持。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数据分类与编码规则
#### 5.1 数据分类原则
标准规定了农业数据应按照其性质、用途和管理需求进行分类。例如,农业生产数据应细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子类。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提高数据管理的效率,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 5.2 编码规则
数据编码采用层次结构的方式,每一层级都有明确的定义和范围。编码长度通常为固定位数,便于计算机处理和存储。例如,一级分类使用两位数字表示,二级分类使用三位数字表示,以此类推。这种规则确保了编码的一致性和可扩展性。
### 数据元的基本属性
#### 6.1 数据元标识符
每个数据元都必须有一个唯一的标识符,用于区分不同的数据元。标识符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且不能重复。这一要求保证了数据元在数据库中的唯一性,避免了混淆和错误。
#### 6.2 数据元名称
数据元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数据的内容。名称中不应包含多余的词汇或符号,以便于用户理解和使用。例如,“作物品种”比“农作物种类”更具体和直观。
### 数据交换格式
#### 7.1 文件格式
推荐使用XML或JSON作为数据交换的主要文件格式。这两种格式易于解析和生成,适合跨平台的数据交换。此外,还建议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 7.2 数据传输协议
数据传输应遵循HTTP/HTTPS协议,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应设置合理的超时机制,防止因网络延迟导致的数据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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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