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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燃气行业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Specification for the System of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in Gas Industry Enterprises - Safety Production Accid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X8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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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018-2017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燃气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5.1.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这一条款要求企业从组织架构上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企业需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岗位责任清单,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5.2.1:隐患排查范围应覆盖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这强调了全面性原则。无论是固定生产区域还是临时施工场地,无论是主要生产设备还是辅助工具,都必须纳入排查范围。同时,不仅要关注常规作业流程,还要涵盖非常规操作如检修、抢修等特殊情形下的安全风险。
5.3.1:定期开展综合性和专项性的隐患排查活动。综合排查至少每季度一次,专项排查则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工艺变更等情况灵活组织。例如,在冬季要特别注意防冻保温措施是否到位;夏季高温时则需检查通风降温设施运行状态。此外,当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时也应及时开展针对性排查。
6.2.1:对于发现的一般隐患,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则需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这里区分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不同处理方式。一般隐患通常指危害程度较低、整改难度较小的问题,可以迅速解决。而重大隐患往往涉及系统性缺陷或者多个部门协作才能解决,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并且时间较长。
7.1.1:建立完整的隐患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隐患描述、位置、类型、等级、发现日期、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内容。这些记录不仅有助于跟踪隐患处理进度,也为后续类似问题预防提供宝贵经验。同时,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出常见隐患模式,从而优化日常管理策略。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DB37/T 3018-2017》为企业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了具体指导。它既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又突出了实际操作中的细节把控,为保障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