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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光叶榉育苗的术语和定义、圃地选择与准备、播种育苗技术、扦插育苗技术、苗木抚育管理和出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光叶榉的育苗生产及相关活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eedling Cultivation of Beech (Fagus lucida)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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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2994-2017《光叶榉育苗技术规程》是由山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旨在规范光叶榉的育苗技术流程,提高苗木质量和造林成效。以下从规程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深入解读。
**一、种子采集与处理**
规程明确指出,光叶榉种子应于秋季果实成熟时及时采收。采收后需将果实摊晒至果壳开裂,通过筛选和风选得到纯净种子。种子净度要求不低于85%,含水量控制在10%以内。种子处理方面,建议采用低温层积法进行催芽,具体方法是将种子与湿沙按1:3比例混合,置于0℃~5℃环境中处理60天。此过程有助于打破种子休眠,提高发芽率。
**二、圃地选择与整地**
圃地应选择地势平坦、排水良好、土壤肥沃且pH值为6.5~7.5的地块。在整地过程中,要求深耕细作,施足基肥,通常每亩施入腐熟有机肥2000kg~3000kg,并结合深翻均匀撒施。同时,要设置好灌排系统,确保雨季不积水,旱季能及时灌溉。
**三、播种与苗期管理**
播种时间以春季为主,地温稳定在10℃以上时即可进行。播种方式可采用条播或撒播,行距保持在20cm~25cm,覆土厚度为种子直径的2倍~3倍。播种后要覆盖稻草或其他遮盖物保湿保温。苗期管理重点在于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浇水要遵循“见干见湿”原则,施肥宜少量多次,氮磷钾比例为3:1:1。定期检查苗床,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采取物理、生物或化学措施进行防治。
**四、苗木出圃**
苗木达到一定高度和胸径后即可出圃定植。规程规定,合格苗木的标准为:苗高不低于40cm,地径不小于0.5cm,根系完整无损,无明显病虫害。起苗前要充分灌水,起苗时尽量减少根系损伤,起苗后立即分级包装,避免阳光直射,运输途中注意保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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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