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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穿越既有道路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及穿越既有道路设施的施工及相关活动。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ngineering Crossing Existing Road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 43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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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716-2019穿越既有道路设施工程技术要求》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规范了在既有道路上方或下方进行管道、线缆等设施穿越施工的技术要求。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及穿越城市道路、公路等既有道路设施的施工活动。标准明确了“既有道路设施”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穿越”是指在既有道路上方或下方修建地下管线、构筑物的行为。
二、施工准备阶段
1. 勘察与评估: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详细的勘察工作,包括地质条件、地下管线分布情况等,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重点强调了对地下管线尤其是燃气、电力等危险性较大的管线要进行精确探测。
2. 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特别指出穿越高速公路、快速路等重要交通干道时,需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施工过程控制
1. 开挖作业:采用非开挖技术(如顶管法、盾构法)时,应确保设备选型合理且符合现场实际需求;对于需要开挖的情况,则要求分段开挖,每段长度不宜超过50米,并及时支护。
2. 防护措施:穿越过程中应对既有道路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设置围挡、铺设钢板等,防止因施工振动造成路面沉降或损坏。同时,还需注意保护周边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
3. 监测与调整:整个施工期间均需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地表沉降、建筑物倾斜度以及地下管线位移等情况。
四、验收与移交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并向维护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此外,还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检测报告等内容,以便日后维修保养使用。
以上便是《DB11/T 716-2019穿越既有道路设施工程技术要求》中一些较为重要的条款解析。希望可以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提供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