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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游泳场所安全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应急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向公众开放的游泳场所的安全运营管理。
Title:Safe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ports Venues - Swimming Ven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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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218-2019 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中关于游泳场所的部分,对确保游泳场所的安全运营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场所设施要求
- 配备救生设备:根据标准,游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救生圈、救生杆等。这些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 设置警示标识:应在显眼位置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识,如“禁止跳水”、“水深危险”等,提醒游泳者注意安全。
安全管理措施
- 救生员配置:游泳场所需按照规定比例配备救生员,确保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监控。救生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技能,还需接受定期培训以保持其能力。
- 应急处理预案:游泳场所应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预案应涵盖溺水事故、突发疾病等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日常运营规范
- 水质监测: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游泳者的健康安全。
- 开放时间管理:严格遵守规定的开放时间,非开放时间内不得擅自开放。同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暂停开放,保障人员安全。
以上是该标准中关于游泳场所安全管理的一些关键点。遵循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