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辨识与评估、风险分级管控、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Title:Detailed Rule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Risks for Employ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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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2973-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分级和管控工作。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2 风险点辨识
此部分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识别工作场所中的所有风险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作业环境以及人员操作等。例如,对于生产设备的风险点辨识,应考虑设备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有防护装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等因素。
5.3 风险评估方法
规定了风险评估的方法可以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LEC法通过计算D=L×E×C来确定风险等级,其中L表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表示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表示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这种量化评估有助于更直观地了解各个风险点的具体情况。
6.1 风险分级
明确了风险分级的标准,通常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级别。不同级别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例如,对于重大风险点,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并且加强监控力度。
7.1 管控层级
强调了根据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管控层级。高风险由企业高层直接负责;中等风险由部门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较低风险则由具体的操作者自行管理。这样能够确保每一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提高管理效率。
以上是对该标准几个关键条款的理解与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结合自身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