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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蚕豆生产的产地环境、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及采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绿色食品蚕豆的生产。
Title:Green Food - Produ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ava Bea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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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919-2019《绿色食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是一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对绿色食品蚕豆的生产过程进行了规范。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产地环境要求
标准中明确指出,蚕豆生产基地应选择远离工业区和城市污染源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中的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中的二级标准,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这意味着生产基地必须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确保没有受到工业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影响,以保证蚕豆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
标准要求选用抗病虫害、适应性强且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蚕豆品种。在播种前,种子需要经过精选,去除杂质和破损种子,并进行消毒处理,如采用药剂拌种或温汤浸种等方式,以预防病害的发生。这一环节强调了种子质量的重要性,优质的种子是获得高产优质蚕豆的基础。
三、栽培管理
在栽培过程中,标准提出了合理的密植、适时播种、科学施肥及水分管理的要求。例如,建议采用条播或穴播的方式种植,行距保持在30-40厘米之间,株距为20-25厘米。同时,提倡施用有机肥料,控制化肥使用量,避免过量施肥造成环境污染。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蚕豆产量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病虫害防治
对于病虫害的防治,标准提倡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当确需使用化学农药时,必须按照NY/T 393的规定执行,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确保产品残留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这体现了绿色食品生产中对环境保护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视。
五、采收与贮藏
标准规定,蚕豆应在充分成熟但未完全干枯时及时采收,以保证品质。采收后应及时晾晒或烘干至适宜含水量,并妥善包装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防止受潮霉变。这一部分强调了采收时机的选择以及后续处理的重要性,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储存时间。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绿色食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从产地环境、品种选择到栽培管理和采收贮藏等多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生产出既安全又环保的绿色食品蚕豆。